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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05.第105章 努力的年轻人;汤普森(1w,求(1 / 2)

第105章 努力的年轻人;汤普森(1w,求订阅!)

苦,不怕;饿,不怕;累,不怕!

对穷人来说这些都不是问题,他们怕的是生活没有奔头,低头是黑的,抬头还是黑的,这日子还怎么过?

自打几个月前,许大力和丁三在丰裕码头成功获得力巴的工作后,他们每天一睁眼就开始搬货,一天就管一顿饭,一个窝头加一碗刷锅水鸡蛋汤,吃完饭继续搬货。

一天工作十几个小时,累到呼吸都觉得痛。

晚上回到工棚,跟几十人挤在一张炕上,脚丫子味、酸汗味儿、口臭味儿,再加上不知道谁放屁的味道,夹在在一起,堪比生化武器!

这也就罢了,一帮累了一天又吃不饱饭的力巴倒头就睡,也没谁会在乎味道了。

可此起彼伏的呼噜声,比打雷还让人烦闷,睡觉浅的人在这种环境下根本无法入睡。

就像许大力,他从小睡完这家睡那家,寄人篱下的日子不好过,小小的年纪就习惯了察言观色而活,这就导致他睡觉特别浅,稍有风吹草动便会惊醒。

这样的人在这样的环境下简直是折磨,明明身体已经累到极致了,可就是睡不着,或者一睡着就被吵醒。

丁三就不一样了,虽然大家一样累,一样饿,可他能睡着,因为他从小就在牛棚里睡觉,跟什么猪啊、牛啊的一起睡觉,那味道,那声音,没比现在强多少,早就习惯了,自然睡得着。

别说,他睡得还挺香,因为白天太累了。

当然,如果只是这样,那没什么不能忍的,只要钱给够,什么苦不能吃?

偏偏干了几个月,俩人加起来才攒了不到100个铜板,这够干嘛的?几顿饭就吃没了。

这日,原本最该保持冷静的许大力忍不住了,狠狠将一袋货物扔在地上,得亏他们在一个拐角处,没有工头看见,否则上去就是一鞭子。

“力哥,你咋的了?”丁三为了多挣点,每次都是两大麻袋。

“咋了?丁三,你不觉得这日子没奔头吗?”许大力终究还是个孩子,原本带着一腔热血来到魔都,结果现实将他轰成了渣渣。

丁三也把货物扔到地上:

“可不是吗,可是咱们不干这个又能干嘛?好歹这里有睡觉的地方,还管一顿饭,哥你要是饿了,咱们奢侈一把,下了工出去吃碗阳春面?”

对他们来说,一碗阳春面可不就是奢侈了吗,现在外面地摊上的阳春面都得十五六个铜板一碗,还是没肉的,要是加肉得20几个铜板,两个人奢侈一次,几个月的努力就白费了。

“算了,上次咱俩吃那一顿,我现在想起来牙子都疼。”

“唉~但那味道太香了,尤其是那块大肥肉,做梦都觉得香!”

“兄弟,哥对不起伱,本来是带你到魔都赚大钱的,结果.”许大力满脸愧色。

“力哥,说这个干嘛,反正只要跟你在一起,我什么都不怕~”

“好兄弟!”许大力狠狠拍了拍丁三的肩膀。

“那力哥,咱们还干不?”

许大力咬着牙根:

“不干了,这活儿没法干,咱们走,去仁和码头。”

丁三当然没意见:

“行!那就走,这破日子我早过够了!”

俩人一看周围没人,也不管地上的几个麻袋了,撒丫子就跑。

跑了没几步就听见有人让他们站住,开玩笑,站住就死定了,俩人不管不顾,拿出在村里偷看寡妇洗澡,然后被狗撵的气势,一股脑冲出了码头,随后一头扎进了人流。

这边来来往往全是人,进了人群再想抓住就难了。

再说也没必要非得抓两个毛头小子。

许大力和丁三哪知道背后没人追了,闷头跑吧,跑到哪算哪。

等他们一口气跑没了劲儿,人也懵圈了,转圈全是小洋楼,头戴大盖帽的警员帅气逼人,有轨电车叮叮当当发出清脆的铃声,这里仿佛又是另外一个世界。

几个月前来到魔都,俩人压根儿也没转过,一头扎进了码头,也就中间偷溜出来,在码头附近的街区路边摊吃了碗阳春面,其它地方哪哪都没去过。

而眼前的场景,仿佛才是老乡口中美丽而现代的大魔都。

两人看傻了,也可能是跑的脱力了,站在那,看着人来人往,车流穿梭,一动也不动,眼睛都未曾眨一下。

直到一位摩登女郎身着褐色连衣裙,脚踩高跟鞋从他们眼前摇曳经过,他们才想起来还有呼吸这件事。

“好美啊~”丁三傻呵呵的笑道。

许大力好歹是看过寡妇洗澡的人,自认为见过世面,痴了一阵立刻收回视线,回头拍了丁三一巴掌:

“别看了,再让人误会咱们是流氓。”

丁三恋恋不舍的挪开视线爱你,很没出息的擦了把口水,憨笑道:

“原来魔都的姑娘都这么漂亮,白的跟莲藕似的。”

“你还挺会形容~”许大力轻笑道。

“嘿嘿,我听村里的书生说过。”

“厉害!”许大力冲自家兄弟比了个大拇指,随后抬头望着蓝天白云,暗无天日的过了几个月,终于又能呼吸新鲜空起来,就是舒坦。

“走吧,咱们买两个烧饼垫垫,然后想办法去仁和码头!”

“诶!我就爱吃烧饼!”丁三露出了可爱的笑容。

其实现在魔都的物价已经在起飞前的滑行阶段了,各行各业,生活中的衣食住行,无处不在涨价。

就拿租房来说,十几年前,一间厢房每月房租7个银元,而当时魔都一家大面粉厂的工人,一个月的收入也不过7到10元,稍微厉害点的管理层,薪水能达到80元。

当然,房租高低主要看地段和时期,公共租界以外的地段,房租并不算贵,比如在hk区一栋房子的月租金也可能只要3到4元。

但现在的房租几乎比十几年前翻了一倍,一间亭子间就要十二三个银元,而且招租广告刚贴出去,往往浆糊还没有干,房子已经租出去了。

什么是亭子间,这可以说是魔都特色了,也是石库门房子里最差的房间。

它位于灶披间之上、晒台之下的空间,高度两米左右,面积六到七平方米,朝向北面,大多用作堆放杂物,或者居住佣人。

但也不乏很多来魔都谋生的年轻人,往往先找这种房子栖身,其中包括很多书生作家,以至于后来出了一个新名词,叫“亭子间文人”。

小小一方空间“冬凉夏暖”,待一会可以,要长年累月住在那里真是吃不消。

亭子间几乎都是朝北的,所以夏天闷热,冬天酷寒。

就这样艰难的环境,还出现了“二房东现象”的盛行,亭子间常被二房东租给一些囊中羞涩的租客,从而形成了一种独特的“亭子间文化”。

住在这里,假如厨房里杀鸡,无论躲在哪一个角落,都听得见鸡叫。

厨房里烹鱼,都可以嗅到鱼腥,厨房里生火,可以看到一缕缕的青烟从地板缝里冉冉上升……

其实一些专门从事写作的作家文人,收入大体是可以的,稍微写出头的作家,每个月的版税收入有100到200元。

而此时一个熟练工人的月收入大概在30到40元,这已经足以养活一家五口人了。

至于没有名气、初来乍到的一般撰稿人,他们每月的稿费收入只有二三十元,只够魔都一月的生活费,可谓是标准的“亭子间文人”。

这个工资倒是和普通工人的月工资差不多,一般在20元上下,家庭月收入超过50元的话,就基本达到小康水平;

如果家庭月收入有一两百元,就算是中产阶层。

这类人家往往会住到租界里,租一个好点的楼面,一个月大概十五六,面积大点的能到20元。

省一点的呢,就租个面积小的,十五六元足够了,这个房间用布帘隔开,一间做卧室,一间作书房,即便如此,一家三口每月的生活费也要差不多50元,还是比较拮据的。

但为了省钱也没办法。

当然,这个拮据是针对那些生活条件好的人来说,但对比魔都以外地区的民众已经很不错了。

即使是上面说的拮据人家,人家每个月也能吃四次荤菜(肉、鱼、蛋、海鲜等),通常为每月的初二、初八、十六和二十三,这几天叫做“当荤”。

其他日子则以蔬菜、豆制品为下饭菜。

再差点的,一个月也有一次荤菜。

要是有客人来那就另当别论了,按魔都这边的习惯,如果家里来客人的话,那就必须以荤菜为主,“无荤不成饭”,蔬菜则是配菜。

至于那些拉黄包车的苦力,他们一般只能吃蔬菜、豆腐、咸鱼等,这在当时被认为是“极为低廉而粗劣”的伙食了,但是至少能吃上,而且还能吃的八分饱,这就很不错了。

就像一首儿歌唱的:“当肚皮饿格时候,我们马上拿起筷,奔向厨房间,看看有点啥小菜,又是青菜炒豆腐,叫我哪能来下饭?”

米饭可是奢侈品,不是谁家都能吃得起的,谁家能天天喝上米粥,已经很奢侈了。

不过不吃也不行,只能少吃,所以大米算是低收入家庭的主要支出,省也省不下来的。

因此只要米价一上涨,那些老百姓不免要摇头叹息,说日子过不下去了,但对于高薪人士来说,这点浮动根本就算不了什么。

再说回烧饼,许大力和丁三二人咬咬牙了十个铜板,一人得了一块烧饼,巴掌大小,吃起来又酥又香,吃一个就想吃第二个。

但他们可没有钱买第二个,吃一个垫垫就得了,好歹肚子不叫唤了。

吃完了烧饼,俩人也不嫌脏,把手上的油水填了个干干净净,比用洗洁精洗过还干净。

丁三运气好,从牙缝里舔出一粒芝麻,牙齿上下一碰,又能香上一阵。

吃饱了饭,舔着脸在一家店铺借了点水喝,许大力恢复了些许精神,脑子开始转起来。

“兄弟,我想了一下,比起去码头当苦力,要是能去酒楼当伙计是不是更好?赚得多不说,在酒楼打工肯定不缺吃喝。”

丁三眼前一亮:

“力哥,还是你聪明,不过咱们不是奔着朱三少爷去的吗?不去仁和码头怎么见他?”

“你没听人说吗?朱三少爷产业可多了,魔都最有名的饭店楼外楼就是他开的。”

丁三立马问:

“所以咱们去楼外楼?”

“对!就去楼外楼!”

“可是他们不要咱们怎么办?那就跪地上求,死皮赖脸!”

丁三一咬牙:

“行,都听力哥的!”

他们可不知道楼外楼在哪,但许大力聪明,跑去跟拉黄包车的车夫聊天套近乎,没一会儿便得到了需要的信息。

得知楼外楼离他们所在的位置不算太远,干脆腿儿着去吧,反正肚子里有食,也不怕半路饿晕。

走了大概半个小时吧,终于,气派非凡的楼外楼映入二人视线中。

“我滴个乖乖,这楼也太大了吧?”

许大力也是满眼惊喜,一想到自己能在这样的地方工作,心气儿都高了。

“要不能叫楼外楼呢?”

“啧~哥你快看,那个姑娘长得也太俊了吧?穿的还挺清凉。”

丁三指着一个送贵客出门的小姐姐的说道。

“快别看了,有点出息,咱们以后也是要在这里工作的人了,别丢脸!”

“诶!我知道了~”

许大力清了清嗓子,又整理了一下早就洗到发白,满是补丁的衣服,尽可能让自己的形象好一些,随后冲丁三一努嘴,走着!

不过离楼外楼越近,许大力就越心虚,这么高档的地方,真能要自己两个?

“力哥,你怎么不走了?”丁三脑子简单,反而没那么多想法,大步流星的往前走,走着走着发现他力哥掉了队,翻身回来问道。

“兄弟啊,哥觉得咱们还是冒失了,就这么去,人家能要咱们吗?”

丁三麻了,不知道如何是好了,去也是你,不去也是你,到底要怎样?

“那个,哥,反正伸头缩头都是一刀,来都来了,总得试试吧?”

这话倒是给了许大力不少信心:

“没看出来,你虽然不识字,却能讲出大道理。”

“嘿嘿,还是听那个书生说的。”

“走吧,不管如何,都得拼一把!”

“诶!”

俩人鼓足了勇气上前,还没等踏上台阶,就被门口迎宾的伙计叫住:

“二位,想找饭辙请去后门,那里有粥棚,你们运气不错,我们鲜儿掌柜今天给大家加了素包子,管够!”

伙计的声音虽然没什么感情,甚至带着一丢丢的嫌恶,但终归没有欺负人,而且也如实告知了事情。

可许大力听懂了,一股羞恼之情从脚底板直窜天灵盖:

“我们不是要饭的!”

那伙计一怔:

“不是要饭的?那你们是?”

“我们想来楼外楼打工,我们能吃苦,有力气,干什么都行!”

伙计失笑道:

“瞅你们年纪不大,声音倒是不小,知不知道这是什么地方?还来打工!行了,别闹了,赶紧走吧,吃不上饭了就去后门,我们三少爷设下的粥棚这么多年风雨无阻,从未断过。”

许大力稚嫩的面庞胀红起来:

“三少爷心善我佩服,但我们真的不是来要饭的!”

伙计可没空多搭理他们,瞅见一辆福特轿车缓缓停靠在门前,赶忙挥挥手道:

“行了,快走吧,别在这耽误我干活了。”

撂下一句,那伙计立马换上一副笑脸走下台阶.

丁三拉了拉许大力的衣袖:

“哥,要不咱先去吃点,吃饱喝足了再跟他磨!”

原本还觉得丁三这话没出息呢,许大力转念一想,好像没什么毛病,不管如何,吃顿饱饭不正是他们俩人最大的心愿吗?

至于会不会丢脸,许大力表示:都快饿死的人了,要脸有毛用。

妈了个巴子的,吃!

俩人四目相对,给彼此一个眼神打气,气势汹汹的冲向后门。

余光瞥见这一幕的伙计心中笑着摇头,还说不是来要饭的,白费自己的口水。

一个小时后,许大力和丁三一个打着饱嗝,一个揉着肚子,迈着四方步从小巷里走出来。

丁三嘴角还沾着一粒米,却忘记去擦,可能是想攒着,等到饿了的时候再舔?

“力哥,那包子太好吃了,明明就是普通的萝卜馅儿,为啥这么好吃呢?”

许大力摇摇头:

“我也不知道,但我现在越来越佩服三少爷了,我喝了四碗粥,每一碗都给足了大米,一次两次也就罢了,他还坚持了这么多年,好多要饭的都对他感恩戴德呢。”

丁三是脑子简单,可他不傻,连忙附和道:

“是啊,哥,你看那些要饭的,排队的时候比码头那些力巴还规矩,没有一个敢闹事的!”

“废话,谁敢闹事?那岂不是坏了三少爷的一片好心?惹恼了他老人家,万一不办粥棚了咋办?”

丁三点了点头:

“力哥说得对。”

“行了,好歹吃了顿饱饭,回头咱在感谢三少爷,眼下还是得想办法进楼外楼工作才是。”

“咋进去啊,没听那伙计说吗,饭店不招工!”

许大力吃饱喝足,脑子也活泛了:

“既然没有机会,咱们就创造机会。”

“怎么创造?”

“去弄点巴豆!”

“啊?”

朱传仁要是知道了,一定得夸他是个人才,果然,英雄别问出处,问就得用巴豆。

许大力没说太多,带着丁三去偷巴豆了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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